矫形器在骨科临床上的效果主要表现在:能固定病变的脊柱和四肢节,缓解痉挛,减轻肢体局部承重、病变或骨折愈合,矫正畸形或预防畸形的发展,限制关节的异常活动,肢体功能,利用牵引装置缓解神经压迫,解除肌肉痉挛,以上效果可同时显现。概括地说,矫形器的基本功能是控制身体某部分的运动,包括稳定、支撑、助动、矫正、保护等五个方面。矫形器应用在不同的部位,各种功能表现的形式也不尽相同。
二、矫形器的基本功能
1、稳定与支持功能:通过限制关节的异常活动范围,稳定关节,减轻疼痛或恢复其承重功能、运动功能。
2、固定和保护功能:通过对病变肢体或关节的固定和保护以加快病变的愈合。
3、预防、矫正畸形功能:矫形器多用于肌力不平衡、静力性作用而引起骨、关节畸形。
4、减轻轴向承重:这里系指减轻肢体或躯干长轴的承重。例如用于治股骨头坏死的坐骨承重下肢矫形器。
5、改进功能:是指用于改进残疾人步行、饮食、穿衣等日常生活活动和工作的矫形器。有些矫形器为了改进功能而借助于自身关节运动,被称为自身力源功能性矫形器。
6、产生动力功能:是指通过装置来代偿失去的肌肉功能。使麻痹的肌肉产生运动。
以上六个基本功能,在某个矫形器上可以有其中一个或几个。